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台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台式人体成分分析仪
二、采购项目编号:SSYZ-2019192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29-61816113
四、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1.1采购内容:台式人体成分分析仪(详见第七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2采购预算: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万元)
2.项目用途:工作需要
3.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
需持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
1.报名及领取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止(法定公休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地点: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10号西安市第三医院门诊楼四楼办公区);
3.领取联系人:肖老师,电话:029-61816113;
4.文件咨询: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10号西安市第三医院门诊楼四楼办公区)王老师,电话:029-61816113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30
2.磋商时间:同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市第三医院门诊四楼行政办公区会议室。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每家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只能派遣一名人员参会,参会人员需自行准备防护用品,并测量体温不高于37.3℃,西安一码通为绿色,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14天内只显示为陕西省,方可参与会议。
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