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超声科13间诊室空调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建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超声科13间诊室空调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SSYZ-2019173
三、采购人: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10号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29-61816113
四、磋商内容和要求:超声科13间诊室空调改造项目
根据原设计图纸:
第一组一拖四为亮剑超声介入室+南走廊两间检查室(18m²+18m²+12m²+11m²)
第二组一拖四为通道北侧亮剑检查室+南走廊两间检查室(18m²+18m²+11m²+11m²)
第三组一拖五为南走廊剩余五间房(11m²+11m²+11m²+12m²+12m²)(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五、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采购预算:289651.86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建筑机电安装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专业资质必备)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第三部分、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格式见第五章第三部、原件)。
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该项目经理2019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本项目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需持申请人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凤城三路东段10号);
3、领取联系人:彭老师(029-61816113)
4、文件了解和咨询地点: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凤城三路东段10号)
电话咨询:029-61816113(彭老师)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时
2、开启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时
3、开启地点:西安市第三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十、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