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2019-2021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西安市第三医院。由采购人在西安市财政局《2018-2019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保安服务定点服务商》名单中进行择优确定。
1.项目名称与资金预算
1.1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三医院2019-2021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SSYZ-2019140
1.3服务期限:2年
1.4预算:每年 叁佰陆拾伍万元整(¥365.00万元/年)
2.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3、必须是西安市财政局《2018-2019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保安服务定点服务商》入围单位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任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磋商响应报名
4.1凡有意参加磋商响应者,请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持单位介绍信、西安市财政局《2018-2019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保安服务定点服务商》入围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领取资格文件提交的格式说明文件。
4.2报名地点:西安市第三医院门诊四楼行政办公区招标办,咨询联系人:肖文雄老师(电话:029-61816113)。
4.磋商响应文件的领取、递交及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的领取、递交及磋商会议开始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有效报名的潜在供应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西安市第三医院网站上。
6、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西安市第三医院招标办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