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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西安市第三医院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网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8     作者: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和陕西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将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切换期间全市医疗保障业务将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变。

为保证我院医保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系统停机时间

       市医保停机通知
(一)原系统停机时间:2022年3月11日24时起,原西安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止运行,暂停各渠道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我院门诊、住院等医保实时结算服务。
(二)新平台恢复时间:2022年3月21日24时起逐步恢复医保实时结算服务和其他医保经办业务。
      停机期间就医管理
1. 门诊业务:停机期间,发生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药品、门诊特殊检查、门诊中医诊疗、门诊生育、门诊离休等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由参保患者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在医院补办医保结算。
2.门诊特殊病原有的门诊特殊病种等手工结算业务不受停机影响,照常进行。
3.市医保住院业务2022年3月11日24时前出院的参保患者,在原医保系统中办理出院结算;停机期间出院的参保患者,医药费用由参保患者个人先行垫付,暂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待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在医院补办医保结算。
4.异地就医住院业务: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住院患者,停机期间入院,在医院新平台上线运行后补办联网登记手续;停机期间出院,暂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待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在医院补办医保结算。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也可先行垫付就医费用,然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
5.医保卡业务2022年3月11日24时起西安市医保卡停止使用,原账户余额不变。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三者中任一种介质到我院就医、购药和结算
其他事项
1.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延后,将通过媒体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2.停机期间,各项医保业务办理时限到期的,予以顺延,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
3.新系统运行初期磨合,或许不太稳定,可能给参保人员带来不便,我院医保部门将竭尽全力解决参保人员的困难和问题。
我院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29-61816368
本次停机及新平台运行初期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就医患者谅解,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以后更大的方便,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如有其他疑问,参保群众敬请参阅《西安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期间医保攻略》(媒体已刊载,也可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微信公众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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