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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三医院全面实施国家“4+7”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9     作者:sanyuan   分享到:

3月25日零时起,西安市第三医院正式执行“4+7”集中采购药品降价政策。
为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西安市第三医院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市卫发〔2019〕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25日起市三院“4+7”中选品种正式步入临床使用阶段。

为使患者能够在第一时间真正用到价廉质优的 “4+7”中选品种,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各个环节均有部门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院领导通过药事会、院周会多种渠道强调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临床科室主动作为,确保患者用药。为方便医生辨析“4+7”品种,药剂科在HIS系统中对于“4+7”品种进行特殊标识和绿色字体显示,医院医保中心及时与医保主管部门对接,确保患者医保报销畅通。
什么是“4+7”药品集中采购
“4+7” 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为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 7个副省级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集中采购主体(简称“4+7”城市),组成采购联盟,形成规模团购效应,实现以量换价,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共有25个品种中选。
哪些药降价了?
“4+7”中选品种大幅降价,25个中选品种大部分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有22种,占88%,原研药有3种占12%,质量和疗效均有保障。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这些药主要有降血脂、降血压、抗癌等常用药品。

同时,受“4+7”中选药品大幅降价影响,其他同名未中选药品也开始阶梯式降价,3月25日零时医院也同步对这些未中选的同名药品进行了降价,进一步减轻了患者负担,保障了群众用药。